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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教科院字〔200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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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8月29日 【字体:大 中 小】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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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教科院字〔2001〕06号 关于成立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教育经济研究中心的批复 高等教育研究室: 你部门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的《关于成立教育经济研究中心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教育科研诸多方面工作的需要,以及你部门具备的人员、专业结构优势的条件,经研究同意成立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经济研究中心。批复如下: 1.教育经济研究中心为院内设机构,与院高教研究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心主任由高教室主任兼任。 2.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院内外人员。 3.所需经费自筹。 4.创收部分严格执行院有关规定。 5.接到批文后,请抓紧时间办理成立的有关事宜。 附件:关于成立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经济研究中心的请示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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