Ψ Ω 当前位置:黑龙江省教育科研网 >> 院文件汇编 >> 2001年文件号 >> 正文
    日历搜索
    电子教案资源下载分类
    评价调查
    您是如何了解黑龙江教育科学研究网的?
搜索引擎
报纸杂志
朋友介绍
无意闯入

 
    友情链接            


黑教科院字〔2001〕11号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8月29日   【字体: 】   【关闭窗口
 
黑教科院字〔2001〕11号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财务管理经济责任制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的精神,结合我院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财务管理经济责任制。
一、财务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政策法规,维护国家财经纪律。
二、单位法人代表对单位的财务工作负有法律责任,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认真防范和纠正财务管理方面违规违纪问题,各项经费审批均由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三、财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增强责任感和安全意识,正确行使财务监督职能。
 
1


四、财务主管人员任用与变动,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逐级报批备案。
五、财务人员对原始凭证要认真审核和监督管理,对虚假及不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核算。
六、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的设置、使用、保管、清理、转让、拔废等都要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避免闲置、重复购置和浪费现象。
七、对车辆、房产、庭院等大项维修,由办公室总务科提出书面计划,经主管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限额执行,零星小修也需有计划并经领导审批后执行。
八、财务人员要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了解和熟悉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当好参谋和管家。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上一篇:黑教科院字〔2001〕12号.doc
下一篇:黑教科院字〔2001〕09号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管理登录
主办: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这个模版来自http://BestMoban.Com,更多模版请访问http://BestMoban.Com http://Moban.17Easy.Com http://www.mb8.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