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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教科院字〔2001〕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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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8月29日 【字体:大 中 小】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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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教科院字〔2001〕29号 关于评选2001年度文明处室、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处、室、部: 一年来,全院职工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团结一心,扎实工作,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新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推动我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加快事业的发展步伐,经研究,决定评选2001年度院文明处室、先进个人。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参照院《文明处室条件》、《文明处室检查评比细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等条例,并结合本部门的工作性质进行评选。 (二)结合我院今年的工作重点,并依据部门和个人在工作中的实际表现,按要求组织推荐评选。 1.文明处室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武装头脑,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在促进我院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在处室的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坚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级组织的各项任务,严格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科研和办刊等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处室的工作受到全院的好评。 1
2.先进个人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四好一满意”、“学理论、做表率”等政治活动。在教育科研实践中,在期刊编辑、发行中,脚踏实地,勤奋工作,具有创新精神,有较高的政治及业务素质,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加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全院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评选名额 全院按比例分配文明处室5个,先进个人10名。其中,院部文明处室3个,先进个人7名;杂志社文明处室2个,先进个人3名。 三、评选办法 1.为贯彻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工作要求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选,逐级考核审批的办法进行。 2.院部与杂志社分别在处室和个人工作总结基础上,进行基层民主评议并推荐,上报院党委会研究审批。 四、推荐评选时间 1.基层民主推荐评议时间为1月4日—1月11日 2.党委办公会评选时间为1月14日—1月18日 五、几点要求 1.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此项工作,坚持标准,不走过场,保证质量。 2.在推荐和评选中要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注重工作政绩和公论,做到准确无误。要把推荐和评选工作同院今年的工作重点紧密结合起来,并把推荐和评选过程作为加强院的各项工作建设激励先进、推进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赶先进的局面。 3.各处室务于1月11日前将初选名单上报院办。 4.推荐的文明处室和先进个人要有简明的文字材料。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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