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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教科院党字〔200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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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8月29日 【字体:大 中 小】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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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黑教科院党字〔2001〕06号 关于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和模范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各党支部: 一年来,院党委和全体党员在省教育厅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紧紧围绕厅党组的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党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我院教育科研和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中共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委员会决定: 授予: 第六党支部(行政支部)、第八党支部(黑龙江教育杂志社在职人员党支部)为先进党组织光荣称号。 授予: 谷光辉、程 佳、赵秀丽三名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党员光荣称号。 授予: 张 桥、孙永平为模范党务工作者光荣称号。
这次受表彰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党务工作者是我院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优秀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共产党人对事业执着追求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院党委号召各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党支部及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的改革精神;学习他们执着追求,工作争上游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立足本职,不尚空谈,身体力行的实干精神;学习他们忠于职守,埋头苦干,克己奉公的奉献精神。要通过广泛的学习宣传活动,在我院形成崇尚先进,创新务实,自觉建功立业,为党旗添光彩的好风气。 院党委希望,这次受表彰的先进党组、优秀共产党员和模范党务工作者,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奋发进取,为我院“十五”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中共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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