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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教科院党字〔2000〕08号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8月29日   【字体: 】   【关闭窗口
 
黑教科院党字〔2000〕08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省教科院党员干部中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编辑部、杂志社、学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现将《关于在全院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省教科院、警示教育、方案、通知
抄  送:省教纪工委、教育厅纪检组
 
 
 
 
关于在省教科院党员干部中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第三次全会和今年4月25日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意见》(省纪发〔2000〕9号文件)要求,经省教科院党委研究决定从今年9月至10月集中一段时间,在我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普遍深入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为了组织好这项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意义和目的
充分利用胡长清、成克杰等重大典型案件和电影《生死抉择》在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开展这项活动对于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对于各级领导干部从中受到教育和启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要求自己身边的人,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对于保持和发扬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战斗性,努力领会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步骤和内容
警示教育活动,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学习阶段(9月25日至9月30日)
各部门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中央三部委联合下发的《胡长清案件警示教育材料》,九月二十六日召开动员会(各室主任、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专题电教片《胡长清案件警示录》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系列电视片组织职工观看电影《生死抉择》等。同时,要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深入学习重大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有关篇目,可以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多种方式,并采取切实措施、督促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二)开展专项活动阶段(10月8日至10月25日)
各部门要以胡长清、成克杰等重大典型案件和影片《生死抉择》反映出来的问题为重点展开剖析、联系本部门的实际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开展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拟定10月24日召开各室主任、支部书记以拒腐防变为主要内容的座谈会。通过开展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和应吸取的教训,做到自省、自律。同时,各级党组织对警示教育活动中反映出的问题,要找出原因和解决的办法,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活动总结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1日)
各部门以支部为单位,认真搞好警示教育活动总结。拟定10月27日召开处以上领导班子学习心得交流会;每个党员干部都要结合这次警示教育活动,在思想、作风、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等方面进行自我对照,找出自己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总结收获和体会,拿出个人拒腐防变的措施和办法。10月31日以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把自我总结报院纪检组。副厅以上干部的总结报省高校纪工委。
三、几点要求
 1.各支部要加强对警示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参加活动,确保警示教育活动质量。
2.警示教育活动要与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三讲”教育“回头看”结合起来,与推动当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相互统一、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3.要按照黑纪发〔2000〕5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以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影片《生死抉择》并组织专题讨论。
 
    省教科院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姜树卿
副组长:张  桥、张  艳、温恒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孙永平
成  员:王志江、崔永平、单雪丽、谷光辉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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