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黑龙江省职教学会“十一五”课题申报指南》
和申报黑龙江省职教学会“十一五”课题的通知
各市(地)职业教育学会,教育学院(教育研究院、教师进修学院)职教部,各高等职业学院、中等专业学校:
现将《黑龙江省职教学会“十一五”课题申报指南》下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地区、本单位有关人员参照《课题指南》进行选题,并按以下要求申报课题:
1.黑龙江省职教学会“十一五”课题分为两种,即黑龙江省职教学会“十一五”重点课题和规划课题。
2.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每项课题的研究期限为1-4年。
3.要根据课题的大小、按研究工作的需要合理确定课题组成员,严禁挂名现象。同时,要注意避免因个别人员退出,影响课题研究的进行。
4.《课题指南》只是选题的依据和范围,在参照《课题指南》进行选题时,一定要结合本单位、本岗位工作的实际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学科发展的需要来定题。
5.黑龙江省职教学会“十一五”课题实行单位负责制,各单位要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论证与初审,严把立项关,使课题研究真正与单位的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以及研究队伍的培养等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注重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与原创性。
6.要用计算机认真填写《课题立项·评审书》,报送一式3份,左侧装订。
7.《课题立项·评审书》要逐级上报,逐级盖章确认,不得越级申报。省属中专与高职院校直接报省职教学会秘书处,其他学校由市(地)职教学会(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初审后统一报省职教学会秘书处。
8.省职教学会受理申报时间为2006年3月15日至7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9.《课题指南》与《课题立项·评审书》请到邮箱zjky2004@163.com 下载, 密码:8个“0”。
联系人:袁向军 姚 丹 张立明
地 址: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街19号 邮编:150080)
电 话:(0451)86340900 86305426
附件:
立项评审书下载
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学会
2005年12月20日
黑龙江省职教学会“十一五”规划
课题申报指南
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法[2005]35号),依据《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要点》,衔接《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1年课题指南》和《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3年度课题指南》,着眼“十一五”经济社会教育发展规划,明确职业教育科学研究选题主要范围,以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方向,遵循教育科研的规律和特点,鼓励和激发教育科研工作者的创造性,进一步繁荣和发展职业教育科学,发挥职业教育科研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和影响社会的第一教育推动力的作用,为推动职业教育又快又好的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特制订“十一五”职业教育课题申请指南。
1. 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的研究
2. 职业院校运行机制改革的研究
3. 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研究
4. 职业院校分配制度改革的研究
5. 职业技能培养目标的研究
6. 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培养的研究
7. 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研究
8. 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的研究
9. 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研究
10. 社区教育的研究
11. 教育内容改革的研究
12. 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
13. 德育工作改革的研究
14. 深化综合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法纪素质、礼仪素质等)与能力(思考能力、表达能力、交往能力、应变能力、写作能力、承受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等)的研究
15.职业学校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研究
16.师资队伍建设的研究
17.民办职业教育的研究
18.创新职工教育培训模式的研究
19.实行学分制的研究
20.招生工作的研究
21.就业教育的研究
22.创业教育的研究
23.半工半读培养模式的研究
24.职业教育资源的立体开发研究
25.职业学校实施学分制的探索与实践
26.专业理论与专业技能双向同步教学的研究与实践
27.职工培训的研究
28.成人教学方式及其实效性研究
29.成人教育方式多元化的研究与实践
31.学习模式建立及对策研究
32.学校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
33. 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服务体系研究
注:上述研究内容仅供参考,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确定研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