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院内网站发布信息的通知
各处、所、中心:
为了通过网站的渠道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同时保证教育科研工作的严谨性,院办公室特做如下通知:
1.各部门需要利用网络进行公布的信息,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主管院长签字、院办公室审核后送交本部门信息员公布。
2.网上公布信息需要在前一天交送,特急件可当天交送。
3.网上已公布的信息需要撤下,需要部门负责人签字,转交院办公室,再部门信息员。
4.从即日起院的学习工作日程安排及其他临时性通知,都将在网上通知。请大家每天上班后及时关注通知,避免工作失误。
另:新版网站正在测试中,进入旧版网站请点击首页右下“旧版网站”
院办公室
2008年6月24日